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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以來,新源消防大隊先后多次會同縣工商局、質監局、縣治安大隊對轄區內滅火器銷售和使用單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切實推進了轄區滅火器安全管理工作。8月5日,新源消防再次重拳出擊,聯合工商、城南派出所依法查處了一處消防器材滅火器非法銷售點,進一步從源頭上規范了消防產品的經營秩序,有效遏制和打擊了消防產品違法行為。
8月4日,新源縣城南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位于新源縣則新路勞動街的一家商店內違規銷售車載滅火器和室內滅火器,接到舉報后,城南派出所迅速將情況向新源消防大隊做了通報。在對舉報信息做了核實后,8月5日,新源消防會同工商局、城南派出所對該商店進行了突擊檢查。面對工商局工作人員的盤問,店主聲稱自己只是經營銷售煙、酒、副食品,未銷售滅火器,隨后大隊監督員在柜臺和庫房內檢查發現了多種型號的待售滅火器,工商局工作人員又對工商營業執照進行了核查,發現滅火器不在經營范圍,該店屬于非法銷售滅火器。在證據面前,違規店主對自己銷售滅火器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稱自己商店邊是一家大型汽車裝潢店,發現銷售滅火器有利可圖,就開始通過不正當渠道銷售滅火器。隨后,大隊消防監督員現場向店主解釋了滅火器屬于消防產品范疇,消防產品的生產、銷售、使用有著嚴格的程序規定,單位和個人在未取得相應的行政許可之前嚴禁違規生產、銷售消防產品,并告誡店主以后要規范經營,切莫因貪圖小利而違法、違規銷售消防產品。
隨后,大隊監督員將案件移交給隨行的縣工商局人員,工商局工作人員依法對商店現存的17具滅火器進行了查封沒收,并按照法定程序對該商店做出行政處罰。后期,新源消防將根據《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程》(GA95-2007)的標準,繼續加大對轄區滅火器的安全管理,逐步健全和完善滅火器使用管理制度,從而推進消防產品監督檢查工作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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